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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之前因為「有心」父母親

因保險金殺害自己孩子。因而台灣「保險法」明文規定、未滿15歲死亡無法領取死亡給付。

保險公司會退還保費+利息.....就只有這樣

因為避免有心父母親為💰💰💰殺害小孩

我國中同學真實故事,被💰逼瘋了,竟然為了保險金,把小孩腳打斷.......

做了很多壞事,連父親出殯都要銬腳牢出門

真是很難相信....人心很可怕

艾斯卡小筆記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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